李阿凛律师亲办案例
郑某诈骗案 为其成功辩护获缓刑
来源:李阿凛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2-09
浏览量:512

审理法院: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

委托代理人:李阿凛律师(本人)

案情简介:

120158月,被告人吴某某、王某通过被告人郑某找到被告人张某,四被告人经预谋后,在均明知使用假手续借款,并不归还借款的情况下,被告人张某提供假房照、假结婚证、假工作单位及假收入证明等手续伙同王某、吴某某、郑某在北京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四平市铁西区分公司办理借款4万元;在XX1信息咨询(北京)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办理借款8万元,被告人王某、吴某某分得3.6万元,剩余7.4万元在张珍手中。为达到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,被告人吴某某、王某更换电话号码,切断与借款公司的联系。

2.201510月,被告人张某、王某经预谋后使用假房照、假结婚证、假工作单位及假收入证明等手续在北京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四平市铁西区分公司办理借款5万元,王某分得1.5万元,剩余3.5万元在张珍手中。为达到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,被告人王某更换电话号码,切断与借款公司的联系。

承办过程:被告人郑某家属在案件的侦查阶段,找到李律师并办理委托手续,李律师首先第一时间会见了郑某,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。李律师通过认真的阅读整案卷宗,发现四名被告供述存在差异,找到突破口,认为郑某的涉案金额认定有误。通过认真的调查取证,细致准备辩护意见。在开庭审理时取得了很好的庭审效果,用自己组织好的证据材料和辩护意见获得了检察官和法官的认可,最终郑某被判处缓刑。

判决结果:被告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被告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被告人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5000元。四名被告唯一获得缓刑的是委托李律师的郑某,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

裁判文书网可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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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李阿凛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人为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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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13*********7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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